406种商品7月15日起取消出口退税 对福建影响几何
发布日期:2010-07-07 18:02:57 点击:816大类406个税号商品7月15日起将取消出口退税。福州海关、福建省外经贸厅近日公布的最新测算数据表明,被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在闽出口商品中所占比重很小,该项政策对福建影响不大。
6月22日,商务部、国税总局出台《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7月15日起将取消6大类406个税号商品出口退税。这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连续调高出口退税政策后的第一次反向调整,主要是为了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绝大部分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商品,这些产品在调整之前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福建相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前5个月,该省涉及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商品出口金额为15722万美元,占同期全省出口比重0.59%。据介绍,近年来福建通过出口商品结构调整,“两高”类商品在出口商品中的比重不断降低,与此同时,机电及高新技术商品的比重不断提高。前5个月,福建省机电产品出口110亿美元,同比增长40.7%,占同期全省出口总值的41.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49.6亿美元,同比增长40.8%。
福建一些外贸企业担忧,在2008年以前的屡次出口退税下调中,涉及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其中不乏福建传统重要出口商品。他们担心此次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将引发出口退税政策的陆续调整,涉及一些劳动密集型商品。
福州海关有关人士指出,虽然涉及此次被取消闽企产品的出口规模较小,但还应继续推动优化出口结构工作,努力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指导企业应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实现外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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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取消山东四类出口产品受影响
1日,山东省商务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我国从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将对山东的四类出口产品产生影响。
我国将自今年7月15日起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据悉,对山东省出口产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玻璃制品、钢铁制品、玉米淀粉和有色金属制品等4类。
2009年,山东省上述4类产品分别出口3.67亿、3.4亿、3355万和2277万美元,合计出口约7.64亿美元,占山东省出口的0.96%,比上年下降66.6%;今年1月-5月,分别出口2.33亿、2.99亿、2086万、1443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7%。虽然上述4类商品在山东省出口中所占比重仅为1.68%,但其增量在山东出口增量中所占比重达到3%,拉动山东出口增长1.01个百分点。
山东省商务厅表示,从部分骨干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出口退税取消后,山东省上述4类产品出口竞争力在短期内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部分产品甚至可能退出国际市场,将影响山东省下半年出口增幅1至2个百分点;但从长远看,退税政策将有利于外贸企业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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