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网・大海网:[金融]舟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启航 工行办理首笔业务
发布日期:2010-06-28 08:17:04 点击:266舟山网(大海网)讯 6月24日,工商银行舟山分行为舟山某企业办理了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的跨境汇出汇款业务,由此成功完成了舟山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6月22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此浙江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正式获准办理。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是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进行的跨境结算业务,是国家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出的重要举措,允许国内试点地区的试点企业在与境外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资本项目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国内外的人民币结算银行则相应提供人民币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它既是一项业务创新,又是一种制度变革,既满足了境内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需求,也满足了境外客户对华贸易规避货币汇兑风险的需求,将成为境内国际结算业务未来发展的趋势。对企业而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简化贸易流程、享受政策便利,能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带来实惠。
工行舟山分行在获悉我省将批准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后,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障业务如期顺利开展。目前,工商银行的所有外币结算业务同样适用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另外还可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理财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同时,该行提醒希望采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外贸企业,在正式办理前需要做好三方面的准备工作:1、与境外客户签署人民币计价的经济贸易合同。当然,这取决于企业的谈判地位、境外客户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等多方面因素。2、境外交易对手应在当地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的银行开办人民币结算账户,只有这样才能在境外办理人民币的收款和付款。目前全球有30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可以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如果外贸企业选工行境外机构开立人民币账户,能够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综合性金融服务。3、目前国家对出口企业仍实行名单制管理,只有列入出口企业试点名单的客户才能办理出口项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企业客户需要关注有关部门对出口企业名单上报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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